2017年9月12日,人社部網站正式公布最新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計140項。接下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將實行清單式管理:
1、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
2、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3、各地區、各部門未經批準不得在目錄之外自行設置國家職業資格,嚴禁在目錄之外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
4、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或“人員資格”等字樣和國徽標志。
5、對資格資質持有人因不具備應有職業水平導致重大過失的,負責許可認定的單位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經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涉及工程建設行業28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15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13項。
住建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職業資格名稱 |
實施部門 |
資格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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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消防工程師 |
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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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 |
財政部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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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環境保護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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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建筑師 |
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及省級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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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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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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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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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城鄉規劃師 (原:注冊城市規劃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城市規劃協會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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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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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
注冊結構工程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準入類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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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化工工程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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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電氣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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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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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環保工程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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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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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
注冊冶金工程師 |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準入類 |
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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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機械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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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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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認定 |
質檢總局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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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工程咨詢協會 |
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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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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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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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 |
水利部、中國水利工程協會 |
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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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工程從業資格 |
國家文物局 |
水平 |
住建領域技能人員職業資格
職業資格名稱 |
實施部門 |
資格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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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 |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 |
準入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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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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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修理人員 |
設備點檢員 |
冶金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水平 |
電工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相關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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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設備檢修工 |
電力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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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電設備檢修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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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機械維修工 |
機械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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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工程機械操作人員 |
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 |
交通運輸行業技能鑒定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 |
水平 |
建筑安裝施工人員 |
電梯安裝維修工 |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
水平 |
制冷空調系統安裝維修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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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員 |
筑路工 |
交通運輸行業技能鑒定機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相關機構 |
水平 |
橋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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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相關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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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電纜安裝運維工 |
電力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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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施工人員 |
砌筑工、混凝土工、鋼筋工、架子工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相關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 |
水平 |
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人員 |
鍋爐運行值班員、發電集控值班員、變配電運行值班員、繼電保護員 |
電力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水平 |
燃氣輪機值班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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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操作工 |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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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制品制造人員 |
陶瓷原料準備工、陶瓷燒成工、陶瓷裝飾工 |
輕工、建材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水平 |
玻璃纖維及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制品制造人員 |
玻璃纖維及制品工 |
建材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水平 |
玻璃鋼制品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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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石灰、石膏及其制品制造人員 |
水泥生產工、石膏制品生產工 |
建材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水平 |
水泥混凝土制品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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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人員 |
涂料生產工、染料生產工 |
化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水平 |
測繪服務人員 |
大地測量員、攝影測量員、地圖繪制員 |
測繪地理信息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水平 |
不動產測繪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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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測量員 |
測繪地理信息、國土資源、交通運輸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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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服務人員 |
中央空調系統運行操作員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相關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 |
水平 |
另外,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將實行動態調整。
文件原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部署,為進一步加強職業資格設置實施的監管和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經國務院同意,現予以公布。
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是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和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舉措。建立公開、科學、規范的職業資格目錄,有利于明確政府管理的職業資格范圍,解決職業資格過多過濫問題,降低就業創業門檻;有利于進一步清理違規考試、鑒定、培訓、發證等活動,減輕人才負擔,對于提高職業資格設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持續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目錄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目錄接受社會監督,保持相對穩定,實行動態調整。設置準入類職業資格,其所涉職業(工種)必須關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且必須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設置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其所涉職業(工種)應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技術技能要求較高,行業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確實需要。今后職業資格設置、取消及納入、退出目錄,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估論證、新設職業資格應當遵守《國務院關于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國發〔2013〕39號)規定并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后,按程序報經國務院批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各地區、各部門未經批準不得在目錄之外自行設置國家職業資格,嚴禁在目錄之外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堅決防止已取消的職業資格“死灰復燃”,對違法違規設置實施的職業資格事項,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依據市場需要自行開展能力水平評價活動,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或“人員資格”等字樣和國徽標志。對資格資質持有人因不具備應有職業水平導致重大過失的,負責許可認定的單位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推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管理是一項既重要又復雜的系統性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搞好銜接,確保職業資格目錄順利實施,相關工作平穩過渡。要不斷鞏固和拓展職業資格改革成效,為各類人才和用人單位提供優質服務,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附件: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計140項)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7年9月12日